认为不动产权证书错误,能否直接起诉不动产登记机构?
答:按照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实施细则》规定,权利人、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,应当提交证实登记确有错误的材料,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更正登记。对于不动产权利归属有争议的,应当按照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物权编的解释(一)》规定,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