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 | 3212000038/2025-00001 | 分类 | |
发布机构 | 市数据局 | 发文日期 | 2025-07-03 |
文号 | 时效 |
- 信息来源:市数据局
- 发布日期:2025-07-03 11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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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推动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安全可控、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,防范重复建设、资源浪费,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质效,助力数字泰州发展,市数据局牵头起草了《泰州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》,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,特作如下解读:
一、起草背景
原《泰州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》自2021年实施以来,有效加强了我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水平。但随着机构改革以及《江苏省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》的修改调整,进一步明确了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要求和措施。原《管理办法》较多条款内容与目前实际情况、管理要求不相适应。为此,本次重新制定《管理办法》,围绕细化项目管理范畴、加强项目建设和管理、强化项目验收和监督等方面,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和管理,提高项目质量,努力提升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科学化、规范化、集约化建设水平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管理办法》共30条,在充分吸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实践的基础上,在计划管理、立项审批、建设运维、绩效监督等方面,进一步细化了管理要素。
1.明确职责分工。《管理办法》明确了有关部门在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具体职责。市数据局对项目实施全流程、全生命周期管理,会同市委办公室(市国家保密局、市国家密码管理局)、市委网信办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、市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编制形成年度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,报送市政府批准后实施。
2.坚持共建共享。从数字泰州总体规划层面入手,统筹谋划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,充分发挥全市基础性公共平台的作用,严格控制分散、独立、封闭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,有效破除“信息孤岛”和“数据烟囱”,确保各部门建设内容无重复交叉,实现共建、共享要求。
3.推动集约发展。为了进一步强化全过程管理、提高资金使用绩效,市数据局集中采购市级智慧城市专项资金项目配套支撑服务,对于公共支撑保障能力紧密关联、适宜统一集中采购的项目,组织联合采购,实现行政效能与资金效益的双提升。
三、出台意义
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是提升行政效能、拉动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。出台《泰州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》,是推动“数字泰州”发展、发挥“数字经济”杠杆作用的重要保障。《管理办法》将进一步加强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全过程管理,有效提升项目建设实效,为全市经济发展、政府数字化转型发挥更大作用。